全部常見問題
-
幾歲以上的年長者能夠入住呢?
年滿 65歲以上 的失能或衰弱老人,以及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、50歲以上失智者 和不分年齡的 失能身心障礙者。 -
長期照顧中心、養護中心及護理之家有甚麼不同呢?
簡單區分大多數養護中心及長期照顧中心收治對象大多相同,可以收治2管住民(鼻胃管及尿管),會再依照養護型或失智型等再詳細區分。護理之家可以收治3管(鼻胃管、尿管及氣切管),而收費標準也會依照失能能力而有所不同。 -
住機構能申請補助嗎?申請資格為何?
為了減輕失能者家庭的經濟負擔,衛生福利部從民國 108 年起開始辦理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,入住機構類型為一般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(除安養床外)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(自費失能養護床、自費失智養護床)或其他有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。- 當年度實際入住天數累積 180 天以上,未滿 180 天者則依住滿二分之一日曆天之月份按月補助。
- 符合以下資格之一:
- 長照需要等級達第 4 級以上
- 具有中度含以上身心障礙證明
- 於當年度 1 月 1 日(不含)前已入住的既有住民